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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株洲市石峰区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2/10/24 15:49:01     已阅读 921 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要求,经石峰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2022年株洲市石峰区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个,招聘计划6名,均为管理岗位(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信息只在石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通知公告”栏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并查阅,因未及时关注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责任。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0月29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与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为:石峰区响田东路268号石峰区人民政府机关大楼318(A1、A3岗位)、319(A2岗位)办公室。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身份证上显示出生年月与本人档案记载不一致的,请予以特别说明);

  ②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本人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③近期同底1寸免冠蓝底证件照2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

  ④《2022年株洲市石峰区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⑤报考A3岗位人员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区委组织部出具的同意报考及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

  ⑥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及其他疫情防控所需纸质资料:①纸质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8小时内证明,如果报名前10日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3次核酸阴性证明且最后一次须为报名当天前24小时内的阴性证明);②本人报名前24时内的湖南居民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

  4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现场领取准考证(领取地点为机关大楼321办公室)。

  5相关要求

  ①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条件表,慎重、理性、诚信报考,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②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资格。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考试资格。

  ③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区人社局予以认定。

  ④A3岗位的任职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31日。

  ⑤报考人员须严格服从各环节现场防疫工作管理,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现场体温正常者,全程佩戴好口罩,方能参加报名、考试等环节。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但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要求,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进行,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笔试:①报名成功并领取了准考证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②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笔试时长为120分钟。③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设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①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遇最后一名入围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若未达到入围面试比例,则该岗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长为1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③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确定为体检对象。

  综合成绩组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以同一岗位所有考生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3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石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时间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

  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吸毒项目检测(毛发检测),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峰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最低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纳入乡镇(街道)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A3岗位人员聘用后须继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三年。

  聘用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满5年。

  六、监督与咨询

  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

  石峰区纪委(监委):0731-22629879;

  咨询电话:

  石峰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1-22629700。

  七、特别提示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疫情防控措施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实时制定并发布。

  (四)本次招聘政策由2022年株洲市石峰区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决定。

  2022年株洲市石峰区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表

  2022年株洲市石峰区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同意报考及工作经历证明

  疫情防控承诺书



  2022年株洲市石峰区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