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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张家界市气象局招聘毕业生公告
发布日期:2019/11/22 10:09:14     已阅读 341 次

        为充实湖南省张家界市气象部门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人岗相适,双向选择、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岗位

  (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三)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气象人才招聘系统(http://zp.cmatec.cn)、湖南气象网(http://hn.cma.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至2019年11月30日24时止。

  2.报名方式

  采取气象人才招聘系统(http://zp.cmatec.cn)网上报名方式,当面投递、邮寄须同时在气象人才招聘系统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请登录气象人才招聘系统填写相关表格及信息。应聘者应提供院系盖章的专业及选修课成绩单,并加盖公章。

  (三)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投递简历的2020届应届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在湖南气象网公布或招聘会现场电话告知。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总分100分,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岗位所必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笔试试题委托第三方拟制。

  2.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人数3人以上,按照计划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人数3人及以下,依据“对大气科学类岗位或艰苦边远地区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按实际人数进行考试”的原则把握,有关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均可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须70分(含)以上有效。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及形式:自我介绍(时间2分钟)+统一面试题1题(时间3分钟)+随机专业知识题(时间3分钟)。其中自我介绍占30分,统一面试题占40分,随机专业知识题占30分。

  (五)确定拟考察人选

  根据人岗相适、双向选择的原则,按照岗位需求、毕业生学业情况、面试成绩,由市局党组综合考虑、集体研究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的人员名单在湖南气象网公布。

  (六)考察

  考察以信函委托应聘学生就读院系进行,考察材料加盖应聘考生所在院系公章。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考察未通过的不再进入体检程序,不予聘用。

  (七)体检

  组织通过考察的人员在县(处)级医疗单位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体检地点、体检时间待定。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人员信息在湖南气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递补和调剂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以从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需求、毕业生学业情况、面试成绩集体研究排序确定拟递补人选。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调剂岗位面试或考察人选,应从参加该岗位面试或考察人员中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毕业生学业情况、面试成绩集体研究确定的顺序递补。经递补后仍有缺额的,另行组织招聘。

  (十)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须在10个工作日内由我局人事部门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三方协议),就业协议包含违约罚则。10个工作日内未签订的,视为放弃,重新递补和调剂。

  (十一)报到及资格复审

  拟聘人员在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关证书及报到证后(在报到证规定的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填写《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报省局人事处批复后,存入个人档案。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取消录用资格。

  (十二)聘用

  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五、组织保障与工作纪律

  成立张家界市气象局202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此次招聘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所有环节公平公正。工作全程由张家界市气象局党组纪检组监督。

  六、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路2巷1号,张家界市气象局人事教育科

  联系电话:0744-8389813

  邮编:42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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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岗位.doc



  张家界市气象局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