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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16人)
发布日期:2023/7/25 11:15:49     已阅读 503 次

       根据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6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招聘工作由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统一发布招聘公告,统一报名及考试时间,统一组织体检,统一确认聘用资格。纪检监察部门派员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详见《2023年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个别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18周岁以上指2005年7月31日以前出生,25周岁及以下指199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指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招聘范围为面向全州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现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须在湘西自治州,户籍认定时间2023年7月20日前。正在湘西自治州服务和服务期满后仍在湘西自治州县市服务的州外户籍“四项目人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面向全州范围及以上的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实年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9月30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至正式毕业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7.面向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职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应届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面向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职位。

  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的职位,是指2023年、2022年、2021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上述普通高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审计、纪律检查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方法

  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但报考最低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湘西州人民医院宣传干事、中医医师)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2023年7月31日至8月4日上班时间)直接到招聘单位报名,报考人员需填写《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等,并提供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联系电话见附件1备注栏。

  (一)网上注册和报名的时间及网站

  2023年7月31日9:00至8月4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j.xxz.gov.cn/)“2023年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和报名。

  (二)网上注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用本人身份证号和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手机号,均只能注册一次。未进行注册的报考人员不能进行网上报名。

  2.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自行承担。

  (三)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网上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人员注册时提供的个人信息,比对报考职位所需条件,进行部分职位条件的自动审查。对网上报名系统不能完全自动审查的职位条件,报考人员应详细咨询报考单位,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自行确定报考职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报考单位联系电话见附件1备注栏。

  3.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简介表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仔细对照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真实、准确填写报考岗位和相应信息。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资格证、工作经历等必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符合。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完整准确填写。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最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按要求提供,否则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专业认定参照《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如已列入《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或者所学专业系《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外专业的,由州直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认定。

  5.网上报考人员上传本人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JPG格式,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

  6.网上报名在报名完成界面点击确认提交之前,可以网上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一旦报名完成界面点击确认提交后,就修改不了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提示:请考生在正式确认提交前仔细复核报名信息无误)。

  报考人员在“2023年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内按操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流程的视为放弃报考。

  六、招聘考试

  (一)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为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根据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具体情况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实行诚信考试备案

  为确保考试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考生笔试参考必须网上提前确认。已完成报名且确定参考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笔试参考网上提前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资格,不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报名考生完成参考确认后,无特殊情况不得放弃参考,并实行诚信考试备案。

  笔试参考网上提前确认时间:2023年8月21日上午9:00至8月24日下午5:00。

  (三)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8月30日9:00至9月1日17:00。在此期间,报考人员登陆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2023年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9月2日(详见准考证)。

  管理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专业技术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需两科均参考方计算有效笔试总成绩。对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的,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考生合成笔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2.笔试地点。吉首城区(详见准考证)。

  (五)资格审查

  1.需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岗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定面试对象。因报考人员放弃或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从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同时进入面试。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递补2次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以资格审查合格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单需进行面试的岗位。报考最低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岗位的(湘西州人民医院宣传干事、中医医师),经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3.单需进行笔试的岗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等额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定进入下一程序对象。

  4.资格审查实施单位及内容。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填写《报名表》,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等。

  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教师)报考须提交县市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其他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四项目人员”应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考核鉴定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面试

  面试根据招聘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其中,湘西州民族文化馆舞蹈专干岗位、湘西州美术馆美术专干(一)、美术专干(二)岗位的面试由州文化旅游广电局牵头组织实施;湘西州团结报版式编辑岗位的面试由湘西州团结报牵头组织实施;医卫类岗位的面试由州卫生健康委牵头组织实施;其他岗位的面试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具体以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若出现面试未形成有效竞争或实际参考未达面试开考比例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七、成绩合成

  (一)笔试、面试的岗位。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二)只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三)只笔试的岗位,笔试总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对笔试+面试的岗位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八、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笔试加面试的岗位,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总成绩又相同,管理岗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专业技术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若成绩又相同的,采取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单需面试的岗位,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以主评委评分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若主评委评分又相同,则采取复试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单需笔试的岗位,如笔试总成绩相同,管理岗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专业技术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若成绩又相同的,采取复试的办法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须到县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由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有疑问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确定体检对象办法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州直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为拟聘用对象。如考察放弃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体检环节已递补的,则不再递补,体检环节未递补的,等额递补1次(如无符合递补条件对象则不递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公示后,如有放弃,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聘用备案登记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时间计入聘用期内,如试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在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2.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假借人社部门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人社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二、本招聘简章由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服务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743-8713162(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考务咨询:0743-8222104(湘西自治州人事考试院)

  监督电话:0743-8239262(湘西自治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0日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